各县(市)区外经贸主管部门:
为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,整体提升出口基地在外贸转型升级中的示范带动效应,根据财政部、商务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宁波市外经贸局、宁波市财政局《关于开展第二批宁波市出口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甬外经贸贸管[2012]89号)的要求,经各县(市)区外经贸主管部门申报,由宁波市外经贸局、宁波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市有关部门、大专院校专家组成评审组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对各出口基地的申报材料和各出口基地就本基地的产业规划、机构管理、公共服务平台等陈述情况进行了审核打分。宁波市外经贸局、宁波市财政局经过对评审结果的汇总,并综合考虑相关情况,初步认定了“第二批宁波市出口基地”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5天(2013年4月8日—4月12日)。公示期内,对这些出口基地有何意见及建议,请与宁波市外经贸局、宁波市财政局联系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宁波市外经贸局外贸处:范小君
电话:87178061 传真:87319015
宁波市外经贸局机电处:陈雪芬
电话:87178065 传真:87178135
宁波市财政局外经处:章志成,邬显忠
电话:87188033,传真:87188440
附件:“第二批宁波市出口基地”名单
二○一三年四月七日
“第二批宁波市出口基地”名单
1.宁波市鄞州区蔺草制品出口基地
2.宁波市鄞州区餐厨用品出口基地
3.宁波市象山县水产出口基地
4.宁波市慈溪产业用纺织品出口基地
5.宁波市余姚照明灯具制造出口基地
6.宁波市北仑区纺织服装出口基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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