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 波 市 “十 城 万 盏” 技 术 指 导 文 件
LED道路照明灯具
20XX-XX-XX发布 20XX-XX-XX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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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半导体照明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发 布
目 录
前 言
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GB/T 1.1-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请注意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。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。
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宁波半导体照明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出。
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宁波半导体照明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。
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单位:宁波半导体照明工程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、宁波市市政设施研究院、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、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宁波燎原灯具股份有限公司。
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:任奉波、顾朝辉、陈海军、陈波、王万成、胡一俊。
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系首次发布。
本指导性文件根据相关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IEC标准等的陆续颁布和LED照明技术的发展,必要时,每年至少修订一次。
LED道路照明灯具
1 适用范围
本文件规定了LED道路照明灯具的技术要求,其中包括产品的规格分类、初始光通量、初始光效和光通维持率等基本光学性能指标,电气安全要求及无线电骚扰特性等。
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220V、频率50Hz交流供电的LED道路照明灯具。
本文件不适用于直流或太阳能、风能供电的LED道路照明灯具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较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2423.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A:低温
GB/T 2423.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B:高温
GB/T 2423.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 试验方法 试验Ed:自由跌落
GB/T 2423.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Fc: 振动
GB 7000.1 -2007灯具 第1部分 一般要求与试验
GB 7000.5-2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
GB/T 9468-2008 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
GB/T 24907-2010 道路照明用LED性能要求
GB 17625.1-2003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(设备每相输入电流≤16A)
GB 17743-2007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
GB/T 18595-2001 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
GB/T 24827-2009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性能要求
QB/T 1551 灯具油漆涂层
QB/T 3741-1999 灯具电镀、化学覆盖层
CJJ45-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
CIE1964 色彩空间
CIE 1976 色度空间
3 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
LED道路照明灯具
符合GB/T24907-2010第三条道路照明用LED灯的定义
3.2
额定值
给定工作条件下LED 道路照明灯具的参数值,该值由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。
3.3
额定光通量
初始光通量的额定值,该值由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,是划分LED 道路照明灯具规格的依据。
3.4
额定相关色温
相关色温的额定值,该值由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。
3.5
初始值
老炼1000 小时的LED 道路照明灯具稳定工作时的光电参数值,初始值用于评价LED道路照明灯具的初始性能。
3.6
初始光通量
LED 道路照明灯具所发出的总光通量的初始值,单位为流明(lm)。
3.7
初始光效
LED 道路照明灯具的光效的初始值,即灯具的初始光通量与灯具输入电功率的初始值之比,单位为流明每瓦(lm/W)。
3.8
初始色温
LED 道路照明灯具的颜色的初始值,包括CIE 1964 颜色坐标(u’,v’)值和相关色温值,相关色温的单位为开尔文(K),符号CCT。
3.9
初始一般显色性
LED 道路照明灯具的一般显色性指数Ra 的初始值。
3.10
光通维持率
LED 道路照明灯具在额定条件下持续老炼达到指定时间(3000 h、6000 h、10000 h等)后所发出的总光通量与其在额定条件下持续老炼达到1000 小时后所发出的总光通量的比值,用百分比表示。
3.11
寿命
灯具从燃点至其光通维持率低于70%时的累计时间。
4 规格
按照额定光通量,LED道路照明灯具可分为3000 Lm、5400 Lm、9000 Lm、14000 Lm和23000 Lm五种规格。
5 技术要求
5.1 正常工作条件
灯具在下面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:
——使用环境条件:温度 -25℃~50℃;湿度≤ 95%(20℃);大气压力86 kPa~106 kPa。
——正常工作电压:AC 176 V~264 V。
5.2光电性能要求
5.2.1 初始光通量要求
LED道路照明灯具的初始光通量应不低于额定光通量的90%,不高于额定光通量的120%。
5.2.2 初始光效要求
LED道路照明灯具的初始光效应不低于表1的指定值。
表1 LED道路照明灯具初始光效要求
产品类型
|
初始光效应不低于(lm/W)
|
|||
额定相关色温≤3300K
|
3300 K﹤额定相关色温≤6000 K
|
|||
能效等级 A
|
能效等级 B
|
能效等级 C
|
||
LED道路照明灯具
|
80
|
100
|
95
|
85
|
5.2.3光通维持率要求
LED 道路照明灯具的3000h 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6%,6000h 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2%,10000 h 光通维持率不低于86%,在实际工程应用中可用现场照度测量法替代光通量测量法。
5.2.4 初始相关色温要求
额定相关色温(CCT)标称值应为2700 K、3000 K、3500 K、4000 K、4500 K、 5000 K、 5700 K七种之一,初始相关色温和额定相关色温(T)的较大偏差(ΔT)满足如下条件:ΔT=0.0000108×T2+0.0262×T+8,灯具的初始相关色温和容差应符合表2规定。
表2 LED道路照明灯具初始相关色温要求
额定相关色温(CCT)
|
初始相关色温
|
Duv及其容差
|
2700 K
|
2725 ± 145
|
0.000 ± 0.006
|
3000 K
|
3045 ± 175
|
0.000 ± 0.006
|
3500 K
|
3465 ± 245
|
0.000 ± 0.006
|
4000 K
|
3985 ± 275
|
0.000 ± 0.006
|
4500 K
|
4503 ± 243
|
0.000 ± 0.006
|
5000 K
|
5028 ± 283
|
0.000 ± 0.006
|
5700 K
|
5665 ± 355
|
0.000 ± 0.006
|
5.2.5 初始显色性要求
LED 道路照明灯具的初始显色性指数Ra的值应≥65。同一批次的LED道路照明灯具显色指数应保持一致,偏差不大于±2,3000小时内显色指数变化波动范围不大于±3。
5.2.6光色一致性要求
光色一致性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表3 光色一致性要求
项 目
|
要 求
|
色空间均匀度
|
不同方向上的色度变化在CIE1976u’v’图中0.006之内
|
色保持
|
在全寿命期内色度变化在CIE1976u’v’图中0.007以内
|
5.2.7 灯具驱动电源指标
LED道路照明灯具的驱动电源实测输入功率不应大于额定功率的110%,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.95(额定条件下)。符合本规范第4条的规格分类中额定光通量为23000Lm的LED道路照明灯具驱动电源应具备智能分时功率控制功能,后半夜(亮灯6小时后至天明关灯期间)电能消耗应至少比前半夜(亮灯的0~6小时期间)的电能消耗低30%~50%。在点灯后的前半夜,LED应以额定状态正常电流驱动,达到规定的路面平均照度和路面照度均匀度要求;在点灯后的后半夜,LED应以额定状态的50%~70%电流驱动,其路面照度均匀度与前半夜相比不得降低,其路面平均照度降低不得低于前半夜的50%。
5.2.8 光学性能要求
LED道路照明灯具应按照GB/T9468-2008 进行分布光度测试,灯具的截光类型、光分布类型、纵向光分布类型应符合GB/T 24827-2009中的规定,灯具性能等级(初始光效要求满足5.2.2)应达到GB/T 24827-2009中的B类等级要求,灯具配光曲线和照明功率密度值应达到CJJ-45 2006中的有关要求。
5.3安全要求
LED道路照明灯具应符合GB 7000.1-2007、GB 7000.5-2005中有关安全的要求,产品的防护等级应为IP65 或IP66(发光腔和控制腔/驱动装置可分开标注)。
5.4电磁兼容特性
LED 道路照明灯具的骚扰电压特性应符合GB17743-2007 的要求。
LED 道路照明灯具的抗浪涌性能应符合GB/T18595-2001 的要求。
LED道路照明灯具的输入谐波电流应符合GB17625.1-2003 的要求。
5.5 耐腐蚀性能
灯具上的油漆部件之涂层应符合QB/T 1551中II类的规定;灯具上的电镀或化学覆层应符合QB/T 3741-1999要求。
5.6 高低温性能
灯具在-25 ℃~50 ℃温度下应能正常工作。灯具在-40℃~85℃温度环境中存储不应损坏。
5.7 抗振动性能
灯具按其预定使用位置安装后应能承受频率10 Hz~55 Hz~10 Hz,振幅0.35 mm的振动。
5.8 抗跌落性能
在完整的出厂包装中,灯具应能承受高度为0.5 m的自由跌落。
5.9 寿命
灯具寿命(L70)≥30000 h。可用光通维持率来表征其光衰速度,评价其寿命。
6 试验方法
6.1 试验的一般要求
符合GB/T 24907-2010中6.1条的要求。
6.2 安全试验
灯具安全试验按GB 7000.1、GB 7000.5的规定进行。
6.3 基本特性试验
基本电性能试验按GB/T 24907-2010中6.3条测量
光电性能的试验按照GB/T 9468-2008的要求进行测量,报告内容包含灯具空间光强分布曲线、等照度分布曲线、利用系数曲线、灯具光效、总光通量、相关色温、以及显色指数等。
6.4 高低温试验
按GB/T 2423.1、GB/T 2423.2的规定进行。试验样品不包装、处于工作状态下,高低温试验条件见表4。
表4 高低温试验条件
项目
|
温度
|
时间
|
高温试验
|
50℃±3℃ | 48小时 |
低温试验
|
-25℃±3℃ | 48小时 |
用目视检查,灯具外观和结构在试验前和试验后应无明显变化;灯具应无损坏,试验后产品能正常通电工作。
6.5 高低温存储试验
按GB/T 2423.1、 GB/T 2423.2的规定进行。试验样品不包装、不通电;高低温存储试验条件见表5。
表5 高低温存储试验条件
项目
|
温度
|
时间
|
高温存储试验
|
85℃±3℃。
|
20小时
|
低温存储试验
|
-40℃±3℃。
|
20小时
|
用目视检查,灯具外观和结构在试验前和试验后应无明显变化;灯具应无损坏, 试验后产品能正常通电工作。
6.6 振动试验
按GB/T 2423.10 的规定进行。试验样品不包装、不通电,按其预定使用位置固定在试验台中央,振动方向为x、y、z三个方向,振动严酷度见表6。
表6 振动试验指标
频率范围
|
振幅
|
轴向扫描速率
|
持续时间
|
10Hz∼55Hz∼10Hz
|
0.35mm
|
1oct/min
|
30 min
|
试验后,驱动电源应无损坏和紧固件松动脱落现象,产品能正常通电工作。
6.7 自由跌落试验
按照GB/T 2423.8的规定进行。试验样品具有完整包装、不通电,从0.5米高度上棱角朝下自由跌落2次。试验后,检查受试产品应无损坏和紧固件松动脱落现象,产品能正常通电工作。
6.8 防尘防水试验
按GB7000.1的规定进行。
6.9 电磁兼容试验
按GB17743-2007、GB17625. 1-2003和GB/T18595-2001的规定进行。
6.10 耐腐蚀性试验
按QB/T 1551和QB/T 3741-1999的规定进行。
6.11 光通维持率试验
按GB/T 24907-2010 中6.7条进行。
6.12 开关次数试验
按GB/T 24907-2010 中6.7条进行。
7标志
7.1 强制性标志
LED 道路照明灯具应该清晰耐久地标有GB7000.5第五章中适用的标志.
7.2 补充标志
除上述强制性标志以外,必要时还应将下述适用的内容标在灯具上,或标在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的说明书中:
h)额定光通量;
i)额定相关色温;
j)适用的电源电压范围;
k)适用的工作环境温度范围。
l)重量和尺寸
7.3 标志的耐久性和清晰度
标志应牢固耐久、清晰易认。
合格性采用目视法和下述方法检验:
用一块浸泡过水和一块浸泡过汽油的布分别轻轻擦拭标志,各持续15s,此后,标志仍应清晰明了。所用汽油应由己烷溶剂和芳香剂构成,其中所含芳香剂的较大体积百分比为0.1%,溶液溶解值为29,初始沸点约为65℃,干点约为69℃,密度约为0.68 g/cm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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